1 次使用费
1 使用费 使用储物柜前,请确认开始使用时规定屏幕上显示的费用。使用费基于 I [...] 的运输系统。
請以交通卡、信用卡等方式支付使用費用。
2 可用日期和时间
仅在储物柜所在设施等可供使用的日期和时间使用。在使用储物柜之前,请确认设施可用的日期和时间。
3 使用方法
请按照规定的屏幕和储物柜显示屏上的说明进行操作。
4 可存款的期限
(1) 仅在储物柜上锁后 96 小时(4 天)内。
(2) 若超過上述時間,視同放棄所有權及其他權利,並同意本公司可開櫃、取出或處理物品,且不得要求賠償。取出後不保證保管。
(3) 在上述(2)的情况下,如果公司保留取出的寄存物品,则客户应向公司支付5,000日元(含税),作为开锁、取出和保管寄存物品的费用,此外还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96小时(4天)的使用费,以换取寄存物品的接收。领取押金时,客户必须出示身份证,并申报本公司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其他信息。
5 禁止携带的物品
(1) 可能导致 SPACER 储物柜丢失或损坏的行为。
(2) 存放以下任何违禁物品的行为
(i) 用于锁柜、开锁和付款的交通 IC 卡等。
(ii) 现金、货币兑换券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(包括钥匙、钱包、信用卡和其他卡、 身份证、移动电话、智能电话、计算机和其他终端、记录介质、文件和材料)。
(iii) 危险品(包括爆炸物、挥发性物质或有毒物质)。(iv) 危险品(包括爆炸物、易挥发或有毒物质)、化学品、散发异味或噪音的物品、易腐烂或改变的物品、易损坏的物品、过重的物品、不符合储物柜容量的物品、可能对储物柜造成损坏或污染的物品。
(iv) 人、尸体、遗骸、动物、昆虫或其他生物或其尸体
(v) 法律禁止拥有的物品、可能用于刑事犯罪的物品、赃物或通过刑事犯罪获得的其他物品。
(vi) 根据社会公认标准不适合储物柜存放的物品。
(vii) 公司禁止存放的其他物品。
6 注释
(1) 使用儲物櫃時,用於儲物櫃上鎖、解鎖和支付的交通IC卡、信用卡等,由您自行負責保管,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遺失。
(2) 公司如认为有必要,可在装卸押金时在场,除非有正当理由,否则客户不得拒绝在场。
7 遺失運輸 IC 卡、信用卡等時應採取的措施
若顧客遺失了用於上鎖/解鎖儲物櫃或付款的交通 IC 卡或信用卡,或在放入儲物櫃後上鎖,顧客必須立即與本公司聯絡。 若要收取儲物櫃,必須在本公司承包商的員工面前開鎖,並出示身份證及報告本公司指定的聯絡方式及其他資訊。 作為收取寄存物品的交換條件,客戶須向本公司工作人員支付現金 5,000 日圓(含稅)的開櫃費用。
如果要求开具收据,收据将以委托公司的名义开具。
8 如果行李未按照指引放置在儲物櫃中,應採取的行動
如果您沒有依照指示將行李放入儲物櫃,儲物櫃將會上鎖以保護您的行李。 您可以在致電呼叫中心、核實身份並支付螢幕上顯示的費用後取出行李。
9 免責聲明
对于下列事件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损害或其他事项,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
(1) 客户未能遵守使用条款
(2) 第三方破坏储物柜或其他行为
(3) 调查机关、法院或其他公共机关要求出示交存物品。
(4) 与公司无关的事件。
10 損害賠償
(1) 客户应对给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。
(2) 除公司故意渎职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,公司应向客户承担的损害赔偿金额以 30,000 日元为限。
